政策法規
第十八條對當事人處以罰款的,應當告知當事人自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指定的代收機構繳納罰款。當事人逾期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第十九條對機動車駕駛員違章處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當場收繳罰款:
?。ㄒ唬Ψ潜据爡^(以直轄市和地、市范圍為界,下同)過境的機動車駕駛員處以20元以下(含)罰款,由交通民警當場作出處罰決定的;
?。ǘ┰谶呥h、交通不便地區和高速公路上,對非本轄區過境的機動車駕駛員處以20元以上罰款,機動車駕駛員向交通違章行為發生地代收機構繳納罰款確有困難,經機動車駕駛員主動提出的。
第二十條對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和乘車人處以20元以下(含)罰款的,交通民警作出處罰決定后,可以當場收繳。
第二十一條當場收繳罰款應當向當事人出具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
第二十二條交通民警當場收繳的罰款應當自收繳之時起24小時內交到所屬單位。單位應當自收到交通民警上交的罰款之日起二日內,將罰款繳付代收機構。
第二十三條對吊扣、吊銷非本地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的,作出處罰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處罰決定生效后15日內,將機動車駕駛證及處罰決定書轉至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第二十四條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民警作出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五條當事人不履行罰款處罰決定,拒絕繳納罰款的,除依照本規定執行外,還可以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對當事人處以行政拘留或者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五章行政強制措施
第二十六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民警在糾正、處罰交通違章時,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強制措施:
?。ㄒ唬﹤鲉?;
?。ǘ嚎蹤C動車、非機動車;
?。ㄈ┩弦奋囕v、鎖定機動車車輪;
?。ㄋ模魴C動車駕駛證副證或者正證、機動車行駛證;
?。ㄎ澹┦绽U非法裝置或者牌證。
第二十七條交通民警在執行行政強制措施時,應當口頭告訴當事人下列內容:
?。ㄒ唬┻m用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理由和依據;
?。ǘ┯袡噙M行陳述和申辯;
?。ㄈπ姓娭拼胧┎环梢砸婪ㄉ暾埿姓妥h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書面傳喚、拖曳車輛、鎖定機動車車輪和當事人因交通事故重傷、死亡、不在現場以及因違法犯罪逃跑的,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二十八條交通民警應當充分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對申辯理由成立的,應當予以采納。
第二十九條暫扣機動車、非機動車,滯留機動車駕駛證副證或者正證、機動車行駛證,收繳非法裝置或者牌證的,應當當場開具《憑證》,并交付當事人。當事人拒絕接受的,在《憑證》上注明情況,視為送達。
第三十條交通民警應當在交通違章行為發生后24小時內將被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的車輛、駕駛證、行駛證和非法裝置或者牌證交到所屬單位。
第三十一條當事人對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一節傳喚
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將其傳喚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
?。ㄒ唬┮蚪煌ㄟ`章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需要按照一般程序接受處罰的;
?。ǘ┰斐山煌ㄊ鹿驶蛘哂薪煌ㄕ厥乱约捌渌`法犯罪嫌疑的;
?。ㄈ{駛的機動車與被查緝的走私或者被盜搶的機動車特征相同的。
第三十三條需要傳喚的,須報經縣以上(含)或者相當于同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
第三十四條傳喚可以采取口頭方式,也可以使用傳喚證??陬^傳喚的,應當當場告訴當事人;書面傳喚的,應當制作《傳喚證》,并在宣告后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將《傳喚證》送達當事人。
第三十五條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口頭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可以強制傳喚。必要時報經縣以上(含)或者相當于同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以使用械具。
第二節暫扣機動車、非機動車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無其它機動車駕駛員代替駕駛、交通違章行為尚未消除、需調(偵)查或者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一般程序接受處罰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可以暫扣機動車:
?。ㄒ唬┳砭?、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ǘo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正證和副證被滯留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ㄈ┏洲D借、挪用、涂改、偽造、冒領、失效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
?。ㄋ模{駛與機動車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ㄎ澹W習駕駛員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的;
?。┰趯嵙暺趦冗`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的;
?。ㄆ撸┰诨加蟹恋K安全行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時駕駛機動車的;
?。ò耍{駛兩輪摩托車未戴安全頭盔的;
?。ň牛C動車號牌或者行駛證系涂改、偽造、冒領、挪用、轉借、失效的;
?。ㄊ{駛未經檢驗或者經檢驗不合格的機動車的;
?。ㄊ唬C動車無號牌和行駛證,且沒有其它臨時行駛合法憑證的;
?。ㄊC動車號牌或者發動機、底盤號碼與機動車行駛證記載不符的;
?。ㄊ┰斐山煌ㄊ鹿驶蛘哂薪煌ㄕ厥乱约捌渌`法犯罪嫌疑的;
?。ㄊ模┡c被查緝的走私或者被盜搶機動車特征相同的。
第三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扣非機動車:
?。ㄒ唬Ψ菣C動車駕駛人處以罰款,當場不能繳納的;
?。ǘ┓菣C動車安裝機械動力裝置的;
?。ㄈ┓菣C動車無牌證的;
?。ㄋ模┰斐山煌ㄊ鹿驶蛘哂薪煌ㄕ厥乱约捌渌`法犯罪嫌疑的;
?。ㄎ澹┡c被查緝的被盜搶非機動車特征相同的。
第三十八條暫扣車輛的,應當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ㄒ唬╅_具《憑證》并當場交付當事人。暫扣機動車的,須報經縣以上(含)或者相當于同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
?。ǘ┩7旁谥付ǖ攸c,并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使用被暫扣的車輛,使用造成損壞的,應當修復或者賠償;
?。ㄈ嚎劾碛上髴斄⒓窗l還被暫扣的車輛。有其它違法犯罪嫌疑的,移交公安機關有關部門處理。
第三十九條暫扣機動車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期限執行:
?。ㄒ唬┬枰獙C動車駕駛員予以處罰的,暫扣時間不得超過三日;
?。ǘ┬枰獙C動車來源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的,暫扣時間不得超過七日;需要延長的,須報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30日;
?。ㄈ┰斐山煌ㄊ鹿驶蛘哂薪煌ㄕ厥孪右傻?,暫扣期限依照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實施。機動車駕駛員不在《憑證》有效期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的,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
第三節拖曳車輛、鎖定機動車車輪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民警可以指派清障車將車輛拖曳至不妨礙交通或者指定的地點:
?。ㄒ唬┰诘缆飞线`章停放,駕駛人員不在現場或者拒絕將車輛移走的;
?。ǘ┮蚬收喜荒苄旭偳也荒芰⒓葱迯?,無法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的;
?。ㄈ┮蚪煌ㄊ鹿什荒苄旭偦蛘咝枰M行事故檢驗、鑒定的。
第四十一條機動車違章停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鎖定機動車車輪:
?。ㄒ唬┎扇⊥弦房赡軗p壞機動車的;
?。ǘ{駛員不在現場或者拒絕將機動車移走的。
第四十二條拖曳車輛、鎖定機動車車輪的,應當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ㄒ唬┩弦愤`章停放的車輛、鎖定機動車車輪,應當通過標志牌或者其它方式明示駕駛人員接受處理的地點和聯系電話;
?。ǘ⑦`章停放和事故車輛拖曳至指定的地點;故障車拖曳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駕駛人員選定的修理廠;
?。ㄈ┩弦愤`章停放的車輛可以收取清障費。收取清障費應當開具收費票據,當場交付車輛駕駛人員。車輛駕駛人員拒絕接受的,在票據上注明情況,視為送達;
?。ㄋ模┊斒氯私邮芴幜P和交納清障費后,應當及時發還車輛或者解除鎖定機動車車輪。
第四節滯留機動車駕駛證副證或者正證、機動車行駛證
第四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滯留機動車駕駛證副證或者機動車行駛證:
?。ㄒ唬┊攬霾荒芾U納罰款的;
?。ǘ┓潜据爡^機動車駕駛員需要到代收機構繳納罰款或者需要按照一般程序接受處罰的。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滯留機動車駕駛證正證:
?。ㄒ唬o機動車駕駛證副證又無《憑證》的;
?。ǘ┏^《憑證》有效期仍駕駛機動車的;
?。ㄈ┰凇稇{證》有效期內再次違章的。
第四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同時滯留機動車駕駛證正證和副證:
?。ㄒ唬┬枰幰缘蹩蹤C動車駕駛證的;
?。ǘ┙煌ㄟ`章記分達到規定分值的;
?。ㄈ┰斐山煌ㄊ鹿驶蛘哂薪煌ㄕ厥乱约捌渌`法犯罪嫌疑的;
?。ㄋ模{駛與被查緝的走私或者被盜搶的機動車特征相同的機動車的。
具有本條第三項和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同時滯留機動車行駛證。
第四十六條滯留機動車駕駛證副證或者正證、機動車行駛證的,應當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ㄒ唬┌凑找话愠绦蛴枰蕴幜P的,須報經縣以上(含)或者相當于同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后,開具《憑證》,交付當事人;
?。ǘ┏枰蹁N機動車駕駛證、收繳非法牌證和對交通事故進行處理的外,滯留理由消除后應當及時發還被滯留證件。機動車有與被查緝的走私或者被盜搶機動車特征相同以及其它違法犯罪嫌疑的,應當移交公安機關有關部門處理。
第四十七條滯留機動車駕駛證副證或者正證、機動車行駛證的期限不得超過15日。但機動車駕駛員在《憑證》有效期內不繳納罰款、不接受處理、不參加考試或者考試不合格的除外。
對造成交通事故或者有交通肇事嫌疑的滯留期限,依照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執行。
第四十八條機動車駕駛員被滯留機動車駕駛證副證的,在《憑證》有效期內,可以持機動車駕駛證正證和《憑證》駕駛機動車。
第五節收繳非法裝置或者牌證
第四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收繳非法裝置或者牌證:
?。ㄒ唬┏洲D借、挪用、涂改、偽造、冒領、失效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
?。ǘC動車號牌或者行駛證系涂改、偽造、冒領、挪用、轉借、失效的;
?。ㄈC動車懸掛、放置非法定標志牌證的;
?。ㄋ模┓欠ò惭b警報器、標志燈具的;
?。ㄎ澹┓菣C動車安裝機械動力裝置的。
第五十條收繳非法裝置或者牌證的,應當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ㄒ唬╉殘蠼浛h以上(含)或者相當于同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后,開具《憑證》,交付當事人;
?。ǘ┏D借和挪用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的外,處罰后,非法裝置及牌證予以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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